為了辭職,可以去到幾盡?你給過什麼樣的理由?一家在柔佛士古來的餐廳業者,今日在臉書PO文分享,一位才上班一天的女員工,為了辭職竟然假造確診新冠狀病毒的檢驗報告,告訴老闆自己是無癥狀確診,因此要求辭職,並另行再找工作。結果,業者馬上關店進行消毒,並為所有接觸過該為新員工的僱員,進行新冠狀病毒檢測,並通知了當天前來光顧的客戶。勞師動眾一番後,驚然發現原來一切都是新進女員工的謊言。
他在臉書中分享,新進女員工後來在私訊中分享,自己是因為擔心辭職理由“太普通”,公司不批准,才因此捏造確診的事情。業者雖然氣憤,卻也嘗試給年輕的女員工給一個機會,約對方父母見面。沒料到的是,對方父親表示並不覺得女兒在這件事情上有犯任何錯誤。
甚至,新進女員工一再強調,說確診一事是假的,而且也都如實告知。對於改名新進員工犯錯後的態度,讓業者大感不滿,最後選擇報警備案。
在業者截圖跟新進女員工的對話中,該名女員工表示,因為時間和工作內容不合適,因此萌生辭職念頭。同時,也表示因店內員工包括業者沒有戴口罩,是讓她辭職的其中一個理由。
對於此事,業者暫時未作出回應,但是有曾經光顧過改餐廳的客戶留言,自己經常都會去該餐廳用餐,發現餐廳內對於SOP是嚴謹遵守。後來,業者也出來澄清自己嚴謹遵守SOP,並非如該年輕女員工說的沒佩戴口罩。
業者在PO文中指出,疫情肆虐期間,餐飲業是咬緊牙關撐過艱難期,即使開店營業後,也提心弔膽擔心接觸人群確診後,影響餐廳生意。這起新進女員工為辭職而作出的確診造假事件,讓原本已經是十分艱難的營運,勞民傷財,變得難上加難。
網友們對於此事紛紛叱責,該名年輕女員工的行為十分不妥,更不懂其嚴重性。目前,該PO文已超過4千人轉載以及熱論。此外,偽造或造假檢測報告是違法行為,因此千萬不可效仿或鋌而走險,因為將面臨相關刑罰。
根據星洲日報報導,目前該19歲的女生已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(欺騙)條文,以及刑事法典第468[為欺騙目的而偽造]條文,調查此案,警方也將向法庭申請延長扣留這名女子。(相關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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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 (業者已將相關貼文撤下)並接受了星洲白格線上訪問,在此附上該連線訪問視頻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ocketimes/videos/2752066176541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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